9月16日,《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(2021—2030年)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正式对外公布。《规划》明确,到2025年累计建成10.75亿亩并改造提升1.05亿亩、2030年累计建成12亿亩并改造提升2.8亿亩高标准农田;到2035年,全国高标准农田保有量和质量进一步提高。
高标准农田“高”在哪?如何建?在9月16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,农业农村部副部长张桃林、国家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司负责人邱天朝、财政部农业农村司负责人姜大峪、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司长郭永田对此来了解析。
“高标准农田是旱涝保收、高产稳产的农田,是耕地中的精华。”张桃林开宗明义。“从近些年的真实的情况看,高标准农田建成以后,能够明显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,增强粮食生产能力和防灾抗灾减灾能力,建成后项目区粮食产能平均可提升10%~20%。”张桃林指出。
《规划》提出,到2030年累计建成12亿亩并改造提升2.8亿亩高标准农田。“如果按1亩1000斤产量来计算,12亿亩就能稳定1.2万亿斤以上粮食产能。这约为我国当前粮食产量(1.3万亿斤以上)的90%,将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发挥无法替代的作用。”张桃林给记者算了一笔账。
郭永田表示,高标准农田的“高”和“无法替代”有四大体现。“第一个‘高’是农田质量高,第二个‘高’是产出能力高,第三个‘高’是抗灾能力高,第四个‘高’是资源利用效率高。”
郭永田介绍,从各地的实践看,高标准农田建成以后,一般能提高10%到20%的产能,也就是100公斤左右的产能。截至去年年底,全国已建成8亿亩高标准农田,对保障我国的粮食安全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。
农业农村部调研发现,高标准农田项目区机械化水平比一般非项目区要高15~20个百分点,高标准农田项目区的规模经营流转率一般比非项目区要高30个百分点。高标准农田项目区的新型经营主体占比比非项目区要提升20个百分点以上。这些都表明,高标准农田对于保障粮食安全功不可没。
如何把蓝图变为现实,张桃林认为,高标准农田建设要加强组织领导,突出规划引领。他强调,各地将按照建立国家、省、市、县四级建设规划体系的要求,抓紧编制地方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,作为项目和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,明确本地区建设目标任务,将建设任务分解到市、县,落实到具体的地块。
以“全国一盘棋”思维让蓝图落地,就要做到优秀规划衔接。“省级建设规划要明确分区域建设任务、建设重点、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;市级建设规划重点要提出区域布局,确定重点项目和投资安排;县级规划要将各项建设任务落到乡村和地块,明确时序安排,形成规划项目布局图和项目库,为项目的实施和投资的落地准备好。”郭永田对此提出明确要求。
邱天朝表示,为推进《规划》实施,国家发改委将会同农业农村部快速推进建立和完善国家、省、市、县四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体系,做好与相关规划的衔接平衡,促进灌区骨干工程改造建设与田间工程实施相协同,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与全国农业生产的布局相符合,为打造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和产业集群,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创造基础条件。
高标准农田建设,“钱”从哪里来?姜大峪表示,财政部将支持相关省份开展已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。
“在分配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时,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、各地粮食生产情况作为重要的测算因素,对13个粮食主产省予以重点支持。同时,完善多元化投入机制,采取投资补助、以奖代补、财政贴息等多种方式,引导金融、社会资本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。”姜大峪说。
谈到高标准农田的未来管理,郭永田指出,“我们对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不仅要完善农田设施的管护制度,还要把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,实行特殊保护,确保良田良用”。
近年来,农业农村部格外的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,指导地方逐渐完备管护制度、探索多元的管护资金筹措机制,探索经营主体自管、委托专业化机构管理、购买工程设施保险、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管护模式,取得了很好的成效。
“要严防高标准农田被占用,对确需占用的,要严格依法审批。对于经过依法审批的,要进行补建,确保高标准农田的数量不减少,质量不降低。要完善主产区的利益补偿机制和种粮激励政策,确保农民种粮获得很好的收益,引导经营主体将高标准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。”郭永田说。(记者 李慧)